女贪官蒋艳萍落马记:迷倒40多名领导,用怀孕逃过死刑,敛财千万

作者:内参君 |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话,应该记得湖南地区在90年代出了一名叫蒋艳萍的女贪官,她被称为“三湘第一美女巨贪”

而不出意外的话,蒋艳萍今年就要出狱了。

在各路媒体笔下:

“这个女人风情妩媚,迷倒了40多名男子,一路睡到了副厅级,在监狱里色诱看守所副所长怀孕,才逃过一死。”

而据坊间传闻,蒋艳萍还曾说过这样的名言:

虽然这样香艳的文字多多少少有些夸张和谣传的成分,但蒋艳萍的确是这样一个“手段高明”的女人。

自蒋艳萍17岁起,她就利用自己的容貌和手段,给自己换来了无数好处,而她自己的职位更是如坐上了火箭一般飞速上升。

然而最初的蒋艳萍也只是一个学历不高,能力也相当有限的普通工人而已。

那么,她究竟是怎样做到的呢?又是怎么一步步走上贪污之路的?

1958年6月16日,蒋艳萍出生于湖南省茶陵县的一个农村家庭里。

虽出身贫寒,但上天给了她一副美貌,而这也成了她后来最大的资本。

1976年,年仅17岁的蒋艳萍响应国家号召,跟随大家一起下乡插队,但这辛苦又无聊的农村生活让她觉得无比厌烦,于是她开始想方设法地逃避干活。

而她也很快就意识到:想要改变自己的处境,就必须与领导搞好关系。

于是,她为自己选择了一位公司的领导。

随后凭借着年轻漂亮和能说会道,蒋艳萍很快就蛊惑了对方的心,这位大她31岁的领导很快就变成了她在当地的“靠山”。

这一次的X贿赂也很快就让蒋艳萍尝到了甜头。

1977年,在这位领导的帮助下,蒋艳萍成为同一批知青中第一个被招工回城的人。

虽然此时的她在工厂里也只是一名普通工人,但起码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能暂时安定下来了。

在那个年代,这可是许多知青梦寐以求的事。

但是对蒋艳萍来说,这仅仅是个起点,她的野心也远远不止于此,她还在寻找着更多的机会。

1978年,有一名领导要来厂里视察,年轻貌美的蒋艳萍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于是在这位领导到工厂的当天,蒋艳萍特意的好好打扮了一番,准备好好“接待”。

在工厂当天晚上的欢迎舞会上,蒋艳萍和这位领导格外亲近,不仅和领导一起喝酒甚至还与他共舞。

两人聊得也是十分投机。

晚会结束后,她也就自然而然地被邀请前往领导的房间继续“聊天”

不出意料地,蒋艳萍也成功将这名领导“拿下”。

随后,她直接向这位领导表示自己不想待在厂里,也很快就得到了对方的回应。

1982年,蒋艳萍在这位领导的提携下,调到了长沙工作。

这次的职位是湖南省建工集团六公司下属碧波商场的仓库保管员,相较于普通工人而言,这可是个相当轻松的美差。

也是通过这件事,蒋艳萍发现自己的美貌是无往不利的“武器”,可以帮助自己得到任何想要的东西。

在调到长沙后没过多久,她又故技重施,令多名领导先后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色相铺路,仕途可谓一帆风顺。”

1984年,蒋艳萍又“物色”到了一个新目标——省建六公司主管机关的副主任。

当然,结果和蒋艳萍预想的一样,副主任被其美色迷的神魂颠倒,乖乖就范,她也顺利地得到了更加有力的“帮助”。

在这位副主任的推波助澜下,蒋艳萍升任成了碧波商场的经理,而此时的她也不过才26岁。

此后,蒋艳萍在事业上是一路飞升,1990年她被任命为省建六公司劳服公司经理,级别达到了“副处级”。

几年后,蒋艳萍再一次被提拔,成为省建六公司的副总经理。

但很显然,蒋艳萍想要的远不止于此。

在蒋艳萍看来,外人始终是外人,是永远喂不饱的白眼狼,怎么着也比不上家里人来得实在。

一番思索后,蒋艳萍决定发展家里人作为她的强大后盾。

于是,蒋艳萍开始安排自己的亲朋好友进入公司任职,弟弟蒋绍文、妹妹蒋兰萍都被她安排到自己手下当经理。

然后她又出钱为自己初中毕业的舅舅办理了“农转非”,让舅舅担任公司业务员,随后直接就升为了公司的项目经理。

从农民成为处级干部,蒋艳萍的舅舅鸡犬升天后,也为外甥女立下了“汗马功劳”。

蒋艳萍每次揽到工程,都会分出一部分给她舅舅,舅舅从中赚的钱,也大部分都流进了蒋艳萍的荷包。

不仅如此,为了敛财更加方便,她还着重培养了妹妹蒋兰萍的丈夫吴有恒。

蒋艳萍利用手中权力,虚报省建六公司入股10万元,让吴有恒在长沙成立了恒基建筑装饰公司,资质还是国家装饰二级企业。

她接到业务就直接转包给恒基公司,再让恒基公司以“前期费用”、“业务费”等名义给自己送钱。

1995年下半年,因工作机会,蒋艳萍又结识了原省计委原副主任陈作贵。

在蒋艳萍处心积虑地安排下,两人迅速打得火热,陈某也成为蒋艳萍的裙下之臣。

他向蒋艳萍主动提出,自己可以帮助她以虚假招标的方式谋取钱财。

短短几个月后,蒋艳萍就通过这种方法捞到了100多万。

在这些“左膀右臂”的帮助下,蒋艳萍在公司过得也越发如鱼得水。

1997年4月,39岁的蒋艳萍达到了自己仕途上的巅峰。

她被任命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级别为副厅级

自此之后,蒋艳萍也越来越神通广大,别人做不到的事,她打一个电话就能做到。

“全省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也接连不断地送到蒋艳萍手上。

她在官场上闯出了自己响亮的名声,类似先前的敛财事件更是如同家常便饭,仅1995年到1999年间,蒋艳萍通过这些高官敛财的金额就高达千万!

当然,她的亲人在蒋艳萍的大力“关照”下,过得也是风生水起,从各种项目中捞钱填满了家族的腰包。

只可惜,凡是犯罪必有痕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蒋艳萍多次损害国家利益,养肥自己腰包,单位里的人早对她心生不满,便开始举报这些违法行为。

1996年夏天,长沙市监察局发现蒋艳萍给一位分管工程的副主任送了贵重物品。

但是蒋艳萍只承认送了西装和随身听,却否认送了高级手表。

长沙市纪委办案人员多次找她谈话,她都避而不见。

蒋艳萍这时心也不慌,一方面,她找人与受贿人签订借条,并编造虚假的会议记录,掩盖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她对怀疑举报自己的人员,采取了打击报复。

更嚣张的是,她还公开宣称,自己不怕任何人举报,不管告到哪里都有自己人罩着,没有人能够将她拉下马。

此后两年,她更是继续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170多万元。

直到1997年3月,省纪委、省检察院先后收到群众匿名举报蒋艳萍的材料,开始了对她的秘密调查。

这次,她无处可逃。

1999年8月7日,蒋艳萍被正式批捕。后经过调查,早在1997年她的个人资产已超过一千万。

蒋艳萍被“双规”后的一天,省纪委调查人员发现她的弟弟蒋绍文从她家带走一只塑料编织袋,袋中装的像一只箱子。

调查组人员打开发现箱内装有大量人民币、港币、存折,折合人民币共计840余万元。

当年的1000万和现今的1000万自是不可同日而语,蒋艳萍的敛财程度可想而知。

而被捕之后的蒋艳萍依然顽抗,先是不承认罪行,接着保持缄默,直到保险箱被查获,她才吞吞吐吐地说出一些小额的犯罪,还总是用一些“不清楚”的词语来搪塞公诉人对她的指控。

而对于网传她在看守所内曾通过色诱副所长万江,试图脱罪等犯罪行为,她只否认了色诱这一说法, 承认亲友贿赂万江一万元。

不过无论如何,蒋艳萍拒不认罪的行为显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蒋艳平死刑。

蒋艳萍得知这个判决后,疯狂地想要抓住一线生机,她当然不想死,很快便提起了上诉。

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蒋艳萍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2月,碍于蒋艳萍已怀有身孕,最高人民法院将蒋艳萍死刑改为死缓。

机关算尽,反倒误了卿卿性命。

察觉到再没有回旋余地的蒋艳萍,终是绷住嚎啕大哭了起来。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况且我已经在忏悔了,为什么党还不是不能给我一个做人的机会?”

意识到挣扎无望的蒋艳萍终是垂下了高傲的头颅。

在蒋艳萍看来,人会犯错,但犯错了只要悔过,便能将其一笔勾销。

殊不知,有些错,绝不是一句抱歉、一声忏悔,所能弥补的。

对于严重伤害到人民权益这种事,唯有死刑才能抵过。

终其一生,蒋艳萍所追求的东西不但没有给她带来安全感,反倒直接索了她的命。

而她罪恶的一生,也值得深思。

从一个商场的仓库保管员到副厅级的干部,蒋艳萍只花了短短十五年。

她的工作能力毋庸置疑,但是在事业上升的过程中,她迷失了人生方向,放纵贪欲横行,一步错步步错,终生皆毁。最终留下的也不过是“湖南第一女贪官”、“三湘第一美女巨贪”这些骂名。

也正如后来蒋艳萍反复说的那句话:“当一个人变得贪得无厌时,贪婪就一定会毁灭他。”

“贪”字头上一把刀,管不了自己的手,刀最终会落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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