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咨询网讯:2018年12月7日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网络传销,要求我局查处。为查明事实,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于当日报经局长批准立案调查 。
在调查中,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对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谢振伟, 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经理张宏,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苏凡,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董 事、市场部总监唐铭江,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务主任王莹 ,高级会员简惠霞、贾安妮、杨燕萍、石康秀、叶淑姣、王金建、邢秀花 、姚亚娟、陈玉霞,临沂、平邑籍部分会员分别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 问(调查)笔录》。
通过调查、询问固定了会员管理系统的部分数据,从谢振伟提供的报单网站后台电子数据中,获取了奖金制度、组织结构图、 公司银行账号、会员信息表、奖金表等所有运营信息;对中康好智通实业 有限公司、谢振伟、唐铭江、张宏、海南泰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王世杰 、江苏好智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王祥传、简惠霞、贾安妮、杨燕萍、石 康秀、叶淑姣、王金建、邢秀花、姚亚娟、陈玉霞、刘芳晨等相关银行账 号的交易明细进行了查询取证,理清了资金流向、会员的上下线关系,申请平邑县人民法院对涉嫌传销资金进行了财产保全。
经查明,深圳市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谢振伟等人于2017年3月份制作该公司奖励制度,以该奖励制度为报单系统设计依据,通过网络联系网站设计人员(当事人现无法与该设计人员取得联系)设计了公司网络管理系统、报单网站并于2017年3月19日开始使用该网络管理系统、报单网站。
2018年4月25日深圳市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投资设立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以深圳市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人员、会员、奖励制度为基础,继续经营。当事人使用网络系统实现代理商管理、体验店管理、会员管理、财务管理、数据管理等功能;当事人通过报单网站销售WSJ-B型号糖尿病治疗仪产品,在实际操作中会员也可以使用手机登录报单网站,通过这个报单网站实现自行注册、结算、提取奖金、查看推荐关系图等功能。
当事人于2018年9月变更公司的奖励制度并将公司网络管理系统网址变更,将报单系统网址变更,当事人通过这个报单网站销售HZT-A型号糖尿病治疗仪产品发展会员,消费者通过公司报单网站购买公司产品获得会员资格后系统自动生成会员名及初始密码,同时获得推荐和发展别人加入的资格。
当事人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工作人员谢振伟、市场部、代理商宣讲公司制作的奖励制度等材料,会员可通过公司举办的培训会、公司报单系统、会员群、好智通超级V名片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方式了解公司的奖励制度、运营情况、产品信息。
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自2017年3月份至2018年8月份使用传销奖励制度,设立推荐奖、层奖、对碰奖、领导奖、见点奖、补贴计划等奖励。
自2017年3月19日以来,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按照以上奖励制度发展网络会员16507人,报单23404单,按照以上奖励制度收取会员现金365102400元。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传销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极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等多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对开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和打击。在全国各级各部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下,
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仍然通过网络使用让会员消费15600元、46800元、138000元得到公司等值产品,成为会员、体验店、代理商等不同级别会员,会员享受3代以内3%业绩提成,体验店享受4代以内3%业绩提成,代理商享受5代以内3%业绩提成,推荐下线在A、B区都有人员安置时享受50%层奖,以小部门业绩15%-17%发放会员奖金,代理商享受全国业绩8%分红等奖励制度,并以团队会员的业绩计算并给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进行经营。这种以销售业绩为条件的经营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行为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15718842.22元为非法财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改正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没收存储于中康好智通实业有限公司23个银行账号的非法财物15718842.22元。罚款200万元,上缴国库。以上没收非法财物和罚款共计17718842.22元。
文章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转载声明:请遵守CC协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