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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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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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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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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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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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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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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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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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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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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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5、9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梁仕念先生、方玉峰先生、季猛先生依次进行了2024年度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凌浩、段君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