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于劳动报酬、劳动赔偿等方面的争议。劳动争议中关于财产方面的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进行解决。申请劳动争议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什么书写要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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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什么书写要求,是怎样的?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李守强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以下书写要求:
1、申诉书中要写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写明申诉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请求仲裁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李守强律师解析:
“请求事项”是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所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1)申请人应明确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目的和具体要求事项,如要求履行劳动合同、要求撤销处理决定等。
(2)要写明申请人对解决劳动争议所提出的具体主张,如责令被申请人补发工资××元、责令被诉人赔偿经济损失××元等。
(3)请求事项应当写得明确、具体、合法、相对固定。即应当“四要四不要”:一要明确,不要含糊;二要具体,不要笼统;三要合理、合法,不要提无理要求;四要相对固定,不要任意变换。
(4)对请求事项,在申请时要慎重,周密考虑,力求周到,没有遗漏。当然,在立案后,对请求事项确有不实、不全、不确切之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或者提出新的请求。
(5)此外,如有必要申请部分裁决(即先行给付)的,应作为独立的一项请求提出来。如在立案后才提部分裁决,则应另写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