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天灾人祸也难以预料,人在去世以后亲属固然是悲痛的,但还是有不少事情需要处理的。比如说一些费用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参保人员在享受社保待遇期间死亡,其家属能够领取的补贴。这些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37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由保险基金来支付的,发放多少则是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
1、丧葬费
丧葬费是用于对逝者家属对逝者进行安葬的费用,但并不是说用了多少就可以领取多少,现在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是统一的,标准为6个月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
抚恤金则是发给伤残员工或死者家属的,分为两类:一是伤残抚恤金,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或因公致残职工本人;二是死亡抚恤金,发给死者家属,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直系亲属、由死者扶养),缺一不可。
不同情况下,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不同:
(1)机关工作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
(2)事业单位人员:定为烈士的,按上诉烈士标准发放;其他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20倍;
(3)企业工作人员: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0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资;
以上是有明确标准的,企业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病退人员等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则是由各个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就像退休人员的丧葬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