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 8日,桂林人社局发布最新通告: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在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效内未通过认证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通告
各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此项工作为每年长期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认证人员范围
凡属桂林行政区域内由市、县(市、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均要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二、认证时效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从初次人脸建模成功时间起,以一个年度为一个认证周期,一年认证一次(例如:初次人脸建模日期为2019年12月,则下次资格认证时间在2020年12月之前即可)。
在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效内未通过认证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通过认证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再补发、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三、认证方式
为提高认证服务的便捷化和群众满意度,认证方式将以信息化认证方式为主,纸质(表格)认证方式为辅。
(一)手机APP认证(强烈推荐)
领取待遇人员可扫描下图二维码下载安装“老来网”手机APP,或在华为应用市场、腾讯、360、豌豆荚、百度、苹果市场等各大平台的手机助手搜索“老来网”手机APP下载安装,在家人或邻居的协助下,在家自助完成资格认证。
(二)网络认证
可在电脑登网址:,(目前仅限于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照提示完成认证。
(三)现场认证
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就近居住地的社区、街道(乡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脸识别”资格认证。
(四)上门认证
对高龄、因病或行动不便的领取待遇人员,由其亲属联系当地社区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上门认证。
(五)表格认证
1.异地认证。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的领取待遇人员,因无法通过上述几种方式进行认证,也无法回广西进行认证的,由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异地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后,将认证表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回待遇发放机构。
2.居住在我国境外领取待遇人员的,可到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可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或民政署出具其生存证明;居住在台湾地区的,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
为保障及时领取到养老保险待遇,请各位领取待遇人员在认证时效内,按期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同时我中心将加强基金安全管理,发现存有冒领行为的,将责令退回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73-2882135
特此通告。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