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很少读中长篇小说。有一天晚上,实在睡不着,就随便拉出忽培元的小说《家风》,看了一页,就放不下了,一直看到凌晨4点。接连三天,十几万字的小说,就读完了。掩卷深思,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以我的父亲为叔父运灵柩回太行山为线索,以一把带血的军号为道具,描绘了太行山中普通一家人为了新中国,五位骨肉捐躯疆场的壮丽画卷,演绎了革命家风代代相传的过程。
小说中设置了一组人物,叔父李正彤,烈士,书中重点描写人物。我,和祖国同龄的国家干部。儿子大川,儿媳秋云,改革开放中的一代人。儿子经商,儿媳妇写诗。再一个是孙女楠楠,是在蜜糖罐里长大的一代。故事是从我的父亲从延安搬回叔父的灵柩开始的,几代人的矛盾围绕如何对待革命先烈展开。
作者没有直写家风是什么,而是通过运送灵柩过程中周围群众的反应,以及作者发表的一篇纪实文章,加之带血的军号,泛黄的遗像,让大川,特别是儿媳秋云在潜移默化中放弃了她那理想化的诗人思维,以及对带血的历史那叛逆的对抗,让儿子、孙女回归现实,自然而然地成为传承祖辈“牺牲自己,为了祖国,为了人民奉献青春的伟大的高风亮节的家风。”的践行者。
作者在小说的写作上,技巧的娴熟令人惊叹。整个作品是用第一人称写的。第一人称的优点是有亲切感,可信性强,感染力强。但是对于文中的其他人物只能从表面描写,心理变化难以描述。这对刻画人物是难以弥补的缺失。可是作者大胆地在小说中借用时空变换,巧妙地运用了第三人称,自然,贴切,恰到好处。小说中每个人物都写活了。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
再是,作者涉猎之广泛令人敬佩。作者是位高明的画家,有造诣的诗人,也是一位书法家。小说中有时画龙点睛地用诗歌来表现人的内心情感,使小说避免了长篇叙述给读者带来的视力疲劳和审美疲劳。
家风是国风国运的基石。古人说,齐家、治国、平天下,齐家是基础。小说《家风》高瞻远瞩地用文学手法为正家风蹚出了一条铺满荆棘的血路,用文学的力量唤醒那些浑浑噩噩以自己为圆心的利己主义者,让好的家风代代相传,给社会留下一片和谐,一份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