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文进先生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本次会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香香

  4.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4月24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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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文进先生召集,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推荐,董事会拟提名宋才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宋才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选举。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在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才俊,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才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才俊先生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宋才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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