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 安徽淮南一公司被罚

3月11日,定远县交通运输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淮南中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罚款1000元。

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 安徽淮南一公司被罚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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