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服务合同范本,当成本有争议时,有什么解决办法?

根据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实践,解决造价纠纷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1、友好协商解决

所谓友好协商解决,是指在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一切费用纠纷,即:,本合同双方根据本工程合同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由于这是一种非对抗性的方法,可以避免损害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商业关系,因此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顺利解决。

2、通过中间调解解决纠纷

当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成本纠纷时,下一步是找中介(或组织)或权威管理部门(如成本管理部门)设法通过中间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也是一种非对抗性的做法。在一些关键时刻,一个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可以达成协议,也可以在承包商和业主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其优点是可以避免争议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使争议得以迅速解决,而且可以节约成本,也使争议双方的对立情绪不再进一步激化,最终有利于工程建设。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按专用条款第37.1条约定调解人或调解机构。或者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找双方同意调解的调解人或者调解机构。

通过调解,在世界工程合同纠纷解决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当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解决时,双方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仲裁和诉讼只能在合同中选择。

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双方应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委员会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不适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当合同专用条款明确规定由仲裁解决争议,并指定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时,双方只能在争议发生后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虽然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但当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并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时,只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订立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应履行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合同约定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虽然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但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协议,同意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逾期不上诉的,执行第一审判决。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执行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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