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国际”),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1日,担保实际发生借款1,000万元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为亚星国际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为1,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不存在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最高本金10,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截至2024年11月21日,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借款1,000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等),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上述主体与公司关系:为亚星锚链的全资子公司。

亚星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被担保方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表格中2024年9月30日和2024年1月1日-9月30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主债权

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平银沪自贸公三综字20241011第001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被担保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取得融资额)总计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0.29%,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0.29%。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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