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未成年人免遭校园欺凌、家暴、网络伤害?来看最高法“六一”开放日交流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守护 少年逐梦”为主题举行“六一”儿童节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观座谈。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回答了多名中小学生的提问,大朋友和小朋友们手拉着手、心连着心,现场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与孩子们现场交流

“如果我在学校被欺凌了,应该怎么寻求帮助?”一名中学生抢到了第一个提问机会。

“这是个很好的问题,也是社会上、家长们关注的问题。校园欺凌严重影响了一些学校、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是一些刑事犯罪的诱发因素,也是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关注的重点。昨天最高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第一个案例就涉及校园欺凌。”张军解读到,“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决不能怕,不管欺凌者怎么威胁,都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报告老师。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以大欺小的霸凌,也不能视而不见,应该及时制止、报告,保护好孩子。家长了解情况后,应该冷静、理性,及时和学校沟通。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我们的学习、生活离不开网络,但又怕被网络伤害,该怎么办?”一名女同学问道。

“网络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就是孩子们健康幸福成长的工具,用不好就会像刚才话剧里的‘小强’一样,误入歧途。”张军说,同学们首先自己要有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在网上看到的内容不希望爸妈知道,自己心里应该也清楚这是不健康的。“作为家长,则要以身作则,要求孩子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读书、学习上,自己最好就不要抱着手机不撒手。主管部门也应该完善规则、加强监管,共同为孩子营造一片清朗的网络空间。”

“张爷爷你好,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一名男同学问道。

“关于家暴的问题,首先要区分教育不得法和家暴。打骂孩子肯定不对,但是如果父母管也不能管、说也不能说,同样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无论遇到了身体暴力、言语暴力还是冷暴力,孩子们都可以和别的长辈亲属、老师、邻居讲,寻求帮助。老师如果发现学生突然性情大变、成绩陡然下滑,应该主动去了解、谈心、家访,发现孩子受到家庭严重伤害的,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这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这里也提醒家长,孩子要管,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拳脚解决不了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 郭庄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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