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加强制造业创新中心管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健康发展,依据《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我委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已运行满一年的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评主要针对参评创新中心自批复组建以来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参评创新中心按建设方案所设定的内容,对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技术溢出模式、公共服务水平、创新资源汇聚、核心定位发挥、协同化创新、市场化运行、公司化发展、产业化推进、标准化工作、可持续发展和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等情况进行考评。
三、考核要求
此次考核以自评为主,参与考核的创新中心按照考核材料清单,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光盘(一份),于10月31日前,提交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复兴中路593号21楼)。
四、考核材料清单
1、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见“附件1”);
2、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
3、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考评指标参考表(见“附件3”);
4、自评价报告中涉及的各类成果支撑材料以及佐证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清单、发表论文清单、人才培养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等);
5、创新中心年度审计报告;
6、创新中心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附件
1.编写大纲
2.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对照表
3.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考评指标参考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