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成立菌源酶与创新药物联合实验室《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就双方合作前期讨论共识予以陈述,条款不构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具体权利、义务。具体实施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本合作意向书为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意向书签署概述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北京大学医学部(以下简称“北大医学部”)于近日共同签署关于成立“北大医学-葵花药业集团菌源酶与创新药物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的《合作意向书》,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北大医学部是中国政府创办的第一所西医院校,是国家“211工程”首批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具有百年历史,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

公司与北大医学部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上述合作方发生类似交易。经查询,上述合作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成立“北大医学-葵花药业集团菌源酶与创新药物联合实验室”。

2、关于资金:

(1)本公司在联合实验室协议签署生效后的3年内出资总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联合实验室运营经费及科研经费,并拟于2025年3月前签署双方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经费按照联合实验室协议约定支付,经费管理由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

(2)双方一致同意立项的项目,经费从本公司已支付的用于联合实验室运营及科研经费中支出。

3、联合实验室运营:

(1)双方均有权提出需要解决的前瞻性科学和技术问题。

(2)立项通过后,北大医学部负责课题研发、联合攻关、项目资助申请等事务,研发国际一流的先进技术。公司提供必要支持。

4、知识产权:双方在联合实验室中共同研发的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为双方共同所有,具体权益分配另行协商。

5、优先受让权:公司享有北大医学部及联合实验室研发技术成果优先受让权。

6、合作意向书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大医学部合作成立联合实验室,是公司既定“买、改、联、研、代”研发战略中“联”的具体实施。通过科研平台联合打造,借助高校人才、科技、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助力企业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及技术开发水平。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就双方合作前期讨论共识予以陈述,条款不构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具体权利、义务。具体实施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合作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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