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股票已出现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如再次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5年6月20日开始重新计算起算,若再次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李子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代码“11101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李子转债”自2023年12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限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9年6月19日,初始转股价为19.47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李子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3日起由19.47元/股调整为18.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调整“李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根据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4年11月29日起计算。详见公司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鉴于“李子转债”发行上市时间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如再次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5年6月20日开始重新计算起算,若再次触发“李子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李子转债”转股价格。

四、风险提示

“李子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9年6月19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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