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舞飞扬”常德分校合并风波:消费者投诉无门

一次突如其来的合并,打乱了常德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以下简称“燕舞飞扬”)100多位学员的学舞进程。经历学校合并、教练换人、课程更换后,部分学员们提出退款要求,却遭到拒绝,而健身房的法人也偷偷注销了公司。]]>

红网时刻11月12日讯(记者 刘灿 曹佳琪 实习生 李紫平)一次突如其来的合并,打乱了常德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以下简称“燕舞飞扬”)100多位学员的学舞进程。经历学校合并、教练换人、课程更换后,部分学员们提出退款要求,却遭到拒绝,而健身房的法人也偷偷注销了公司。

分校公司主体注销,市场监管部门无能为力;涉及加盟问题,总部公司迟迟不处理;涉及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能立案;缺乏有效证据,法院诉讼之路行不通。在和舞蹈机构负责人沟通无果后,学员们发现,一场简单的退费维权,面临投诉无门的困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系名为“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公司”的加盟分校,而该公司存在合同不规范、虚假宣传等多个问题。

交费后:舞蹈培训机构合并了

学员王女士称,今年9月初,自己在燕舞飞扬申报了“全能教练班”的舞蹈学习。10月初,在分校老板覃琴琴的引导下,她交齐了12000元的学费。“当时这个培训机构承诺包学会、包考证、包分配工作。”王女士表示,正是在覃琴琴的承诺下,自己才放心交费的。

10月25日,覃琴琴突然在教学群里说停课三天。“一开始说是因为舞蹈室调整,再去上课才发现原来的舞蹈室变成了其他公司。”王女士表示,10月29日,当学员来到舞蹈室上课时,发现燕舞飞扬已经和其他机构合并。覃琴琴称,如果想继续学习,就只能在这家“水灵子”舞蹈学校。

“我交钱学的是‘教练班’,时间是5年时间,现在突然换了学校,以后考证、工作还能不能兑现?”对此,王女士表示不能理解。

学员方女士称,今年7月12日,自己交钱后在燕舞飞扬学习舞蹈,10月29日,当她来上课时发现机构的名字、教练全部都更换了。“覃琴琴事先没有与我们做任何说明,事后才说我们可以在新的机构继续学习。”对此,方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这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把我们‘卖’给了其他培训学校。”方女士说,事后打听得知覃琴琴在9月初就有转让门店的意思,但是一直到关店前还在招收学员收取费用。

还有学员称,自己刚刚缴费就遭遇了机构合并,现在退费无门。学员李女士告诉记者,当初报名学习舞蹈,覃琴琴还引导她进行网贷分期。“现在培训机构合并了,自己的贷款要怎么办?”对此,李女士有些担忧。

学员刘女士称,她和几位朋友办的是“兴趣班”年卡,覃琴琴就给了一张收据,合同都没有。

还有多位学员称,自己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给覃琴琴的,连收据都没有。

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部分学员开始维权行动。

维权后:舞蹈分校注销了

10月29日,学员们在学校就此事和覃琴琴发生争执,随后,有学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警察前来的时间里,覃琴琴以接电话为由跑了。”学员称,在民警的联系下,覃琴琴来到派出所和学员见面,不过双方协调未果。

王女士称,覃琴琴到场和学员见面时表示,“退钱不可能,你们可以去法院告我,法院判决了我再退钱”。同时,覃琴琴还表示“不会再和学员见面和沟通,除非公安和法院传唤。”

“其实一开始大家的诉求很简单,把没学完的学费退给我们就好。”多位学员表示,是覃琴琴的态度让她们不满意,“不是几千块钱的事,但是我们都觉得必须要有个说法。”

随后,学员们又发现,覃琴琴已经偷偷注销了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这家公司。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看到,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的经营者为覃琴琴,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5日,地址位于武陵区府坪街道东湖巷社区淘宝城3楼3001号,注销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

根据学员提供的截图,10月25日晚上,网名为“琳子”的人在舞蹈微信群发出“为了更好的发展,燕舞飞扬和水灵子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合并经营”的消息。

11月8日起,记者连续多天拨打覃琴琴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报案后:有效证据缺乏

11月8日下午,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红网回应此事时表示,11月2日,该局前往分校了解情况后发现该分校已注销营业。“考虑该分校在注销前3天都在收取报名费,已构成涉嫌欺诈,建议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针对退款问题,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合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位学员表示,武陵区府坪派出所还未对此事进行立案。“派出所一直只是协调,说我们属于民事纠纷。”学员们称,派出所称会继续组织协调,期间更换了负责此事的民警,但是一直没有实质进展。武陵区公安分局政工室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学员反映的问题现在还在调查阶段,当地派出所已经组织了多次协调,大部分学员表示满意,只有“教练班”的几位学员未调解好。

不过,多位学员却向记者表示,目前想要退费的学员并不止“教练班”,还有很多“兴趣班”的学员。“目前我所知道有退费诉求的学员就有二十多个,并不是派出所说的‘几位学员’”。王女士说。

同时,王女士等人也准备向武陵区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法院却告知因为缺乏有效的投诉对象和证据,因此不能立案。“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合同上的名字和公章名字不一致,必须要有证明一致的东西才行。”王女士说,这让她们立案无门。

之前,覃琴琴在教学群里都是通过“琳子”的化名和学员们接触的。不仅如此,学员们签订的合同上面,也都是以“琳子”的化名出现的。“根本没有真实的名字,覃琴琴要我们走法律途径,根本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王女士说,现在公安和法院都没能立案,她们对此毫无办法。

总部回应:分校说学员情况稳定

根据消费者和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签订的合同显示,甲方公章处为“燕舞飞扬舞蹈培训连锁公司”。那么,“燕舞飞扬舞蹈培训连锁公司”是否知情呢?

在“燕舞飞扬舞蹈培训连锁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该公司自称是香港知名专业的舞蹈培训机构,地址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293号明珠商务中心四楼,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系这家公司的加盟商。

记者发现,仅在官网上该公司还出现了“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公司”和“燕舞飞扬香港舞蹈培训机构”等多个类似的名字。在“联系我们”版块,该公司名字又变成“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舞蹈培训机构”。

11月8日下午,该公司市场部的负责人王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只接到常德两位学员反映退费的问题,而当地分校已经协调好此事了。

“据我收到分校的反馈,常德那边学员很稳定,她们都去新的学校上课了。至于你说的有很多学员要退费,还发生报警和起诉的情况,我们也会很重视,派人去了解情况。”对于学员要求退费、合同不规范等其他问题,王经理说自己不能回答相关问题,并拒绝提供其他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这个事我不便回答,公司现在也不会回答,但是我们会派人调查的。”

内地和香港两家公司成立时间不到两年

经记者查询得知,“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公司”的主体公司为广东燕飞艺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宝燕。

在公司官网上,记者看到一篇“祝贺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公司”的文章中称,“2018年7月10日上午,中国钢管舞协会决策会议大会宣布《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公司》加入中国钢管舞协会理事会员单位参与承办第十二届中国钢管舞锦标赛,并任命杨宝燕女士为中国钢管舞协会主席,进入中国钢管舞协会首席裁判团!”记者查询得知,早在2016年7月20日,民政部公布的第十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中国钢管舞协会位列名单。

那么,“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公司”是否为宣传中所说的“是香港知名专业的舞蹈培训机构”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并无“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公司”和“燕舞飞扬香港舞蹈培训机构”的注册信息。在香港特区政府注册处的官网上,可以查询到“香港国际燕舞飞扬艺术培训连锁有限公司”的注册消息,显示这家公司的注册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这和广东燕飞艺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的时间为同一天。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除武陵区燕舞飞扬健身房注销公司外,已有多家带有“燕舞飞扬”名字的舞蹈培训机构的注册信息显示为“注销”,这些公司注册时间集中在2018年,注销的这几家公司从注册到注销的时间都未超过一年。如,东莞市樟木头燕舞飞扬舞蹈培训中心的注册时间为2018年05月28日,注销日期为2018年12月04日;东莞市黄江燕舞飞扬舞蹈工作室的注册时间为2018年05月14日,注销日期 为2019年4月30日。

律师:商家或涉嫌合同诈骗罪

针对消费反映的问题,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仁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奔表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包括登记注册、查处无证经营、监管商品质量、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以及负责一些行政执法工作等。对已经注销的个体户或企业,因监管的对象主体已经不存在,也就失去了其约束权力。

“此案中消费者的权利必须得到维护,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并非注销之后就能逃避债务。”刘奔表示,就本次事件而言,一方面,消费者可以依据与燕舞飞扬舞蹈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以其经营者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即使个体工商户将字号注销,经营者仍然要承担其经营期间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如果经营者在注销前3天都还在收学员学费,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恶意,可能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了。受害者一定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越多的受害者报案,越有利于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能更快地让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同时,学员提供的合同里面,甲方的公章和公司主体名字不符合,一旦追究起法律责任来会比较复杂和麻烦。刘奔提醒消费者,签合同时不仅要注意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等,还要注意签订合同的主体信息,如果对方是公司可以先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的情况,如果对方是自然人,一定要核对其身份证原件并保留其身份证复印件,以免出现维权时连该找谁都不知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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