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近日在江西萍乡,一辆小货车行至沪昆高速萍乡互通处时,后车厢内突然起火,浓烟滚滚。司机和副驾人员对此浑然不知,被另一辆车驾驶人追上来提醒才发现,随后立即下车,却因火势太大没能第一时间扑灭。
江西高速警察直属四分局第二大队民警和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虽然全力喷水灭火,但因火势太大,小货车最终被烧得只剩铁架。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事发前副驾人员在抽烟。经询问,其承认自己抽完烟后随手将烟头丢到窗外,结果飘落到后车厢引燃衣物,最终酿成大祸,好在无人员伤亡。
交警提醒:车窗抛物是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严重威胁其他车辆、人员生命安全的陋习,并可能最终害了自己!请广大驾乘人员牢记文明守法,拒绝车窗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