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撬动效应,武汉长江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武汉数字产业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子基金合作机构。
01 基本情况
武汉数字产业基金是由长江产业集团联动武汉市(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江汉区(武汉恒泽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基金总规模3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出资比例为5:2:3,基金管理人为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江产业集团子公司)。武汉数字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运行,通过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财政资金放大作用,助推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快速成长,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服务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跃升工程”。
02 投资方向和投资方式
武汉数字产业基金为分母基金,既可直接投资项目,也可投资子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层面围绕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向进行投资,产业数字化层面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5G等方向进行投资。
03 申请条件
武汉数字产业基金拟参股基金的申请条件详见《武汉数字产业基金申报要求》(文末扫码下载)。
04 投资运作原则
(一)组织形式和类型:子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
(二)存续期: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7年,如需延长存续期,须经武汉数字产业基金同意。
(三)注册地:原则上申请出资比例超过20%的子基金应注册在武汉市江汉区。
(四)出资比例:对单个子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基金规模的30%,且本基金在单个子基金中的出资占比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
(五)返投要求:原则上,子基金投资于江汉区比例不低于武汉数字产业基金出资金额的1.5倍。
05 申报材料及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详情请下载附件)
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子基金申请书;
2.基金申报方案;
3.基金要素表;
4.基金合规性自查表;
5.基金管理人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任职证明;
6.基金管理团队投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7.基金管理人最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8.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及章程复印件;
9.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制度;
10.其他出资人出资意向书(其他出资人合计意向出资金额不低于基金募集总规模的50%);
1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12.评审流程中按武汉数字产业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申请方式
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纸质材料包括正本(1份)和副本(2份),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申请机构应将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申请材料发至武汉数字产业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纸质材料按照受托管理机构要求提交。
06 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机构: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良彪
联系电话:18801035197
申报邮箱:clbuib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