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2日 消息: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报道, 12 月 31 日,在 2019 年乙亥猪年的年尾,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江西省首例“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李文勇销售的商品侵犯了“小猪佩奇”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判令被告李文勇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乐壹公司)与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斯利公司)损失 3 万元。
原告称,娱乐壹公司和艾斯利公司先后向美国和中国申请了“小猪佩奇”著作权, 2019 年 8 月,原告发现被告李文勇在淘宝网售卖一款名为“抖音小猪佩琪玩具爬楼梯”的玩具,玩具中的小猪形象侵犯了原告美术作品的著作权,遂起诉至吉安中院,要求李文勇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李文勇在“淘宝网”售卖“抖音小猪佩琪”玩具故意混淆《小猪佩奇》系列美术作品,且利用《小猪佩奇》影响力,让公众产生误解,应认定李文勇行为侵犯了原告著作权,判令立即停止侵权。
与此同时,原告未能提供充足证据证实具体损失额度,但原告确实为制止侵权付出了必要的费用,法院综合考虑原告美术作品知名度、影响力,以及被告过错、侵权规模等,酌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