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摩托车,付钱后卖家“消失”

台海网6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洪恒亮)一年一度的“618”来了,骗子们也开始“搞活动”了,网购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昨日,厦门警方为此发布提醒,并通过典型案例揭秘骗术,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提防此类骗局。

5月初,市民黄先生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浏览商品,打算买一部摩托车回老家使用。在一番比较之后,黄先生看中了一款“赛550”型号的摩托车,觉得这款摩托车从样式、性能都比较符合预期,便与发布这款商品的店家取得联系。

对方让黄先生添加微信详细交谈。随后,双方就在微信中就摩托车的各方面信息和价格进行了商谈,一来二去最终以10000元的价格成交。随后,对方向黄先生发来了《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和《摩托车付款买卖合同》,并向黄先生建议可以选择分期付款的购买方案。

在黄先生填写好这两份资料后,对方提出黄先生需要支付2000元作为摩托车的头款。分期买车先付头款,剩余部分按月支付,想来也合情合理,黄先生便扫描对方提供的支付宝收款码支付了2000元。

两天后,对方向黄先生发来微信,称黄先生购买的摩托车行驶证已经办好了,当天下午可在厦门某地提车,还给了黄先生一个送货司机的微信。

当天下午,求车心切的黄先生在指定时间到达了提车地点。左等右等并没有等到送货司机,便通过微信与对方取得联系。这时,“送货司机”称公司有规定,需要转账2000元作为保证金才能卸货,并声称该保证金等到提车完成后会一并返还。听到得交保证金才能卸货,黄先生便联系了原来的卖家并向对方支付了2000元。

然而,黄先生支付后,却发现再也联系不上卖家和“送货司机”了,赶紧拨打110进行报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骗术揭秘

三大套路骗取信任

厦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民警分析,黄先生遭遇的是网购二手商品的骗术。此类骗术中一般有以下三个套路:

套路一,广撒网。诈骗分子会在二手平台上发布虚假的低价商品信息,或是打着官方授权直销的名号,吸引不知情的购买者主动联系。

套路二,脱离平台交易。诈骗分子会以加私人联系方式更有保障、发货更快、更方便联系等理由,引导买家通过其他第三方聊天平台进行沟通,或直接通过转账形式付款。

套路三,玩消失。一旦收到了转账,诈骗分子便会拉黑买家,消失得无影无踪;由于脱离了交易平台,平台也无法对钱款进行追踪,也难以对卖家进行判责。

黄先生被骗的案例中,为了获取受害者的信任,骗子还事先制作好“买卖合同”和“分期付款合同”,先骗取黄先生第一笔钱款;随后又向黄先生发送“行驶证”博取其进一步信任,并与“送货司机”一道骗取黄先生第二笔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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