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认购两年未能过户还被查封 成都佳兆业君汇上品业主直呼“太坑了”

购买产权车位两年多了,至今仍然没有拿到产权证,同时因为车位已被查封,还要担心可能会被强制收回或拍卖。成都佳兆业·君汇上品的部分业主这才意识到,当初买车位时签下的《同意函》,竟然隐藏着这样大的风险。

近日,张兆(化名)等部分业主告诉封面新闻,称业主们为了拿到车位产权证,已经向多方反映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8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到佳兆业·君汇上品小区了解情况。

成都佳兆业·君汇上品小区

特惠车位大促销

认购需签《同意函》

佳兆业·君汇上品位于成都益州大道南湖大道段360号,是一个有近七千住户的大型小区,2013年首期建成。

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2020年佳兆业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广泛宣传车位促销活动。“0首付,每天最低13元起”“标准车位3.9-4.3万元”,相较于早期6万多的成交价,这样的促销价格吸引了不少业主关注。

车位促销广告,图片由业主提供

2021年1月,张兆花费4.3万元购买了该小区负一楼一个车位,在签署《同意函》时发现,车位已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据了解,和张兆有类似遭遇的业主还有400多户。

如今,两年过去了还未拿到车位产权证的业主们,才发现当初签署的相关认购文件,存在诸多风险。其中,由开发商拟定的《同意函》里,有这样的条款:

第1条:“车位出卖人在本人签署认购协议前,已明确告知本人该公司已将本人认购的车位进行了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行。在此前提下,本人仍旧自愿与出卖人签署车位认购协议。”

第2条:“本人同意待出卖人完成抵押登记注销后五日内,再与本人签署《佳兆业·君汇上品车位(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具体签约时间以成都南兴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第5条:“本人不得因所购车位已抵押以及未及时签订合同为由,追究成都南兴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责任。”

“物业与当时开发商组织的第三方销售公司都口头承诺可以办理产权,会用车位款办理解押过户。”基于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信赖,张兆和业主们还是签了《同意函》。

认购协议原件未返还

抵押车位又遭遇查封

“当时宣传的是车位价格4万多,其中车位款为23324元,车位礼包费用是20000元,现在我手里也只有这两份收据。”张兆说,开发商组织了一家名为成都大晟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三方公司对车位进行销售。开发商联合物业、第三方公司让大家交了款,签署了认购协议,也开了收据,但开发商以“要盖章”为由收走了协议,至今没有返回盖章后的原件。

记者注意到,车位礼包收据的收款单位,是第三方公司成都大晟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可以看到,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日,目前已处于注销状态。

今年7月,有业主发现部分抵押车位已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权人也从银行变成了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我们了解到法院有可能会拍卖这些车位,我们希望能尽快拿到产权。”多位业主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担心。

成都透明房产网显示,佳兆业·君汇上品多个车位处于抵押和查封状态。

如今,第三方销售公司已注销,车位又被法院查封,业主们迟迟难以拿到产权证。回想认购车位的过程,多位业主直呼“太坑了”。因为信任佳兆业公司与佳兆业物业公司,反倒让自己面临财产损失风险,业主们非常愤懑。

最新回应

物业:未收到明确的解押时间

地产:努力推进解决解押事宜

佳兆业为何要把车位进行抵押,业主能否顺利拿到车位产权证?

8月23日,佳兆业·君汇上品物业部门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佳兆业公司近期资金方面存在困难,资金优先用于保交楼等,可能暂时没有多余资金用于车位解押,地产公司方面没有向物业表示明确的解押时间,他也不清楚这些车位何时能解押。

成都佳兆业地产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也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公司的资金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短时间内或许无法完成车位解押,但公司一直在努力推进解决此事。8月25日,公司将与部分业主当面沟通协商。

据澎湃新闻报道,成都青羊区佳兆业广场也有多位业主有相同的遭遇,他们也签署了《认购协议》与《同意函》,同样在购买车位两年后仍无法拿到产权证。7月23日,成都佳兆业广场商业车位营销中心一位负责人向澎湃新闻确认,该项目部分业主购买的产权车位的确抵押给银行了,需要公司拿出资金去解押。但公司现有更紧要的事情需要资金解决,只能等账上有多余的钱了才能去解押。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只是佳兆业地产,整个佳兆业集团财务状况都不容乐观。

据佳兆业2022年报,其截至2022年年底的总借款约1341亿元,其中约1099亿元须于一年内偿还。另外,本金总额约579亿元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已违约或交叉违约。报告期内,佳兆业流动资产净值同比减少82.4%至约56亿元,现金及银行结余(剔除受限制现金及短期银行存款)约为21亿元。

律师说法:

业主可主张解除合同

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鉴于相关车位的抵押权已经变更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即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协议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那么,业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一是根据定金法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二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车位款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此外,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同意函》中相应条款,如“本人不得因所购车位已抵押以及未及时签订合同为由追究开发商法律责任”,因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开发商责任,加重业主责任、限制业主主要权利而应属无效或不被认为是协议的内容。

对于业主遭遇的双收据,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合同相对性,相关业主是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23000元车位购置费及资金占用利息;至于以购车位礼包名义出现的20000元,因其收据是第三方公司所出具,如果第三方公司是根据开发商的指示或开发商与业主的商定接收的款项,那么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该费用及资金占用利息;如果是业主与第三方公司单独签订的协议,业主可以要求第三方公司返还20000元费用及资金占用利息,由于该公司已经注销,业主可以根据注销时的承诺或者破产清算情况,要求该公司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 黄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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