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个人出租商铺给单位使用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大成方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第一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第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北京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个人出租房屋代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回复需要提供:(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3)不动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产权(不动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个人出租房屋给单位使用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专用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可以参照北京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答复,实际操作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可以和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核实确认需要提供的具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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