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萍)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公布的2021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北京拾道渔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的1批次鸡胸肉,北京隆晟食府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黄豆芽,北京平华香阁酒楼经营的1批次鲤鱼及1批次鲈鱼,被检出含禁用物质或用药超标。
抽检报告显示,北京拾道渔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鸡胸肉,被检出含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北京隆晟食府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黄豆芽,被检出含6-苄基腺嘌呤(6-BA)。按照国家规定,以上两种物质的标准值均为“不得检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6-苄基腺嘌呤(6-BA)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均已规定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五氯酚酸钠,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此外,北京平华香阁酒楼经营的1批次鲤鱼中被检出地西泮,1批次鲈鱼中被检出恩诺沙星超标。按国家相关规定,地西泮为镇静剂类药物,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恩诺沙星是动物专属用药,鱼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但此次抽检中发现,该批次鲈鱼中的恩诺沙星含量为168μg/kg。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新京报记者 王萍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