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有关情况。
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5.33万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00万元
2019年度,全省共查办各类案件7812件,依法罚没6246万元。受理咨询投诉举报25.3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00万元。
2019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市场主体8.57万户、非市场主体1543户,抽查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5%以上;实现省、市、县三级4000多个部门的监管信息互通共享;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省7.3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异常名录,1705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1.7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做出任职限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基本形成。
放心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积极回应消费者的期望和关切,全省经营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意识强、主动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消费安全责任的示范单位(店)累计达到3301家,放心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二是强化食品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全省餐饮服务单位10.3万家
已实施“明厨亮灶”
持续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升级。我省高规格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力量,全力打造“食安甘肃”品牌,扎实推进“双安双创”活动,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8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1个。
持续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全省餐饮服务单位10.3万家已实施“明厨亮灶”,实施率97.15%,校园食堂实施率100%。推行“陇上食安”智慧管理平台,食品经营户“电子一票通”索取率100%。持续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通过省局“互联网+”平台对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将全省13.3万户食品销售企业经营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分为A、B、C、D四级进行公示,有效了提升了企业自律意识。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陇原护老”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案件1041件,销毁违法食品106吨,清理网络虚假信息115条,关闭、整改网站、APP、公众号136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236.9公斤,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取缔无照经营主体6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8.55万元。
严肃查处药品领域违法案件1158件
移送司法机关31件
严格药品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风险防控有效有力。2019年度,全省共完成各类药品抽样4808批次,基本药物生产和流通环节合格率100%,中药材中药饮片抽查合格率96%,化妆品合格率98.4%,合格率较2018年有不同程度提升。
严肃查处药品领域违法案件1158件,移送司法机关31件,罚没856.45万元。对全省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停产停业8家,取缔无证经营26家,有力打击“两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保证了全省人民用药安全。
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坚决保摩安全。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度,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及检验单位1.35万家,检查特种设备6.88万台,发现隐患6159处,下发监察指令书2063份,立案查处98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责令停产整改106家,关闭注销7家,罚没221万元。
电梯监管再上新水平。全省在用直梯已纳入应急处置平台6.2万部,纳入率90.68%,实施应急处置3881次,解救受困人数8874人,日均处置10.7次,按规定时限到达现场处置率98.4%。
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对全省154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双随机”监督抽查检查特种设备5493台,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687处,查处严重违法行为3起,查封设备2台,停产整顿1家。
3.3万家网络市场主体
“亮照经营”率达94.2%
创新网络监管,提升网上交易安全。督导电商平台履行主体责任。2019年度,组织执法人员对省内的基业长青、百合生活网等5家电商平台进行抽查检查,核验建立登记档案,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网络市场主体“网上亮照”成效明显。对天猫、京东等3.3万家网络市场主体“亮照经营”情况进行抽查,“亮照经营”率达94.2%。
网络餐饮管理不断加强。全省已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163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3万家。对全省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页面端手机端进行全方位监测处理,网络餐饮主体合格率达到9912%,确保线上线下同质同标。
查处价格和收费、不正当竟争、传销案件1178起
健全价格监管,维护公平竟争秩序。2019年度全省查处价格和收费、不正当竟争、传销案件1178起依法实施经济制裁3512.2万元。围绕降成本、促发展,整治收费行为。检查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转供体1729个,督促退还电费753万元,全省电网企业降价总金额11.64亿元。检查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20个、行业协会23个,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97个,清退违规收费594.08万元。依法查处非法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37起,罚款124.52万元。查处非法传销案件3起,捣毁传销窝点4个。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赵鑫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