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火兵摄影报道:2 月 18 日,本报微帮办栏目接到赣州市民钟女士的求助热线,她称自己没有接到公司的辞退通知书,但公司单方面删除了她的打卡名单,更换了她办公电脑的密码等,希望微帮办可以帮帮她。
反映
未通知被开除 讨说法无回复
钟女士说:" 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开始,我一直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工作,职位是营销部专员,负责新华都超市美陈企划工作。本月 17 日上午 8 时许,我去公司上班,发现打卡机上的名字已被删除,办公电脑密码被修改,我被移出公司的所有工作群。"
" 人事部说我已被辞退,因为我拒签‘员工书面指导’单。其实就是一个不超过 45 元的广告牌尺寸错了几厘米,以前也有类似的错误,人事部说再次出现就开除我,拒签‘员工书面指导’就辞退我。这样不合理的单,我怎么能签?" 钟女士说,这几天她先后到公司要说法,也曾打电话、发信息 给公司领导,但目前无人回复。" 人事部门只有一句话‘去劳动局告’。解聘可以,但是希望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给我一个正当的理由和正式的书面解聘书,并且依据《劳动法》发放相关加班工资和相关补助。" 钟女士说。
帮办
公司:该员工较多失误 违反员工手册
18 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的赣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该公司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肖女士告诉记者:" 首先,公司没有无故开除她。在这之前,我们找她聊过天,做错了事情,按照公司员工手册,需要签‘员工书面指导’单。因为她拒签,所以按照员工手册规定,公司才辞退她,并删除打卡名单等。其次,针对她的诉求,她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仲裁。这次她把公司的材料做错了,制作尺寸是她自己去量的,错了 10 厘米左右,根本没有办法按时安装。"
该公司分管投诉人钟女士的经理郑先生告诉记者:" 材料的成本是不贵,采购价是 80 多元,但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 80 多元。材料是用于公司大门口的,商场营业都要求及时性,耽误了时间,对公司的形象、营业计划等都会有较大影响。而且,该员工平时工作就存在较多失误,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我这边保存了一些相关聊天记录。" 随后,其将平时工作中与钟女士的一些聊天记录打印本拿给了记者。
律师 : 公司解聘员工应按照 相关合法程序
江西律品汇律师事务所袁律师告诉记者:" 公司解聘员工,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存在《劳动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员工也有知情权,公司应当事先告知,让员工有一个申辩的机会。如果无故过失性解聘员工,则应事先通知员工并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员工处理类似事情的时候,应该遵纪守法,不应采取过激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