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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因本文涉及用神变化和天干相合的深层知识,对于初学者来说,易造成知识混乱,越看越糊涂,因此不太适合没有古代命理知识功底的人阅读。
正文:
正官佩印的命例出自《子平真诠》论正官一节中的范太傅命造,但书中却认为是官格透伤而用印,其中认为: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
范太傅命例的格局判断其实不难,但因为里面包含了天干相合、地支三合及用神变化等问题,使得这个命例易被不理解《真诠》中用神概念的人误判。本文即对此造的各方面作一下简单说明。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论述,一是关于这个命例的主要观点,二是丁壬合化的问题,三是巳丑相合的问题。四是此造的格局和相神问题。
首先介绍一下关于这个命例的主要观点。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真诠》中认为的正官格透伤用印。这种观点其实是错的。这个命例是正官格没错,但却不是透伤用印,而是正官佩印。《子平真诠》对格局的认定很少出错,这个命例算是为数不多的错误判定之一吧。
二是认为此造正官佩印。如徐乐吾认为:
“范造丁壬之合,逢寅月寅时,才印化为官星,格因合而转清;丙火自寅中透出,得禄得生,初春木旺土虚,真神得用。官清印正,而又同宫并旺,大贵奚疑?巳丑之合非真,三合会局,以四正(子午卯酉)为重心,无酉而隔寅,寅又为金之绝地,岂能伤害官星乎?”
这种观点对格局的判断是对的,但是对丁壬合化问题的判断却稍有不妥,徐乐吾显然在分析丁壬合化时把己土对壬水的克制忽视了。
三是认为此造是正印格,用财破印。
这种观点许多网友持有,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大抵是把现代用神的概念和《子平真诠》中用神的概念混淆了,或者对于《真诠》用神变化理解不透彻。
其次说一下丁壬合化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最大难点,如果对天干合化问题理解不透彻,很容易出错,因此本文重点讲一下。
判断天干合化的问题,首先要判断的是天干间能不能相合,这是判断的起点和基础,如果天干连相合都不能,后面的合化问题就不用考虑了,其次再考察能不能合化,最后才是判断化成什么的问题。
作者在前面文章中说过,天干相合的本质是阴阳合,而阴阳合包含性和质两个方面的表现,质为体,性为用,体静而用动,用动激发体动,体动用动,阴阳相合。天干相合亦是如此,也包含性和质两个方面的表现。因此根据性和质在相合时的表现情况,天干相合可分为体合和情合。这类似于语言学中的形合和意合。
在《天干配合中的体合和情合之说,你知道么?》一文中,作者认为:对天干来说,体合是物质实体之合,属接触之合,即天干配合时两气接触后相合;情合是性情之合,即天干配合时两气在性情方面相引相吸,情合可以是接触之合,也可是非接触之合;体和情任其一合可视为天干相合,不过相合的程度不同而已;根据体合和情合在具体天干配合时的表现状况,天干相合可分为:体相合、情相合,体不相合、情相合,不完全体合、情相合三种类型。
根据《天干配合中的体合和情合之说,你知道么?》一文中的论述,考察丁壬相合的情况,应属于不完全体合、情相合。原因如下:
对于体合的情况,在丁丑、壬寅、己巳、丙寅命局中,己克壬且紧贴,但由于二者是阴阳克不是同性相克,力量方面稍弱;同时,己土仅稍重于壬,二者轻重差异不太多,己土并不能完全节止壬,因此,仅一部分壬气受制,另一部分壬气仍旧能与丁相感,这种情况下的体合已属不完全体合。至于情合的情况,因为己土并不能完全节止壬,壬之性情并不收敛,情依旧能感于丁,因此丁壬之情肯定相合。
至于丁壬能不能合化和化成什么的问题就简单了。通过分析命局的各种情况可知,丁壬能合化,但属不完全合化,只化成部分甲气。不明白的读者可参看《说一下天干合化中丁壬化木的条件》、《天干合化后的五行,按五行体论,还是分阴阳?》两篇文章。
再次说一下巳丑相合的问题。古人对地支三合化气的条件规定并不是很严,形如此命例中巳丑的情况,古人一般认为能合且能化气。而实际情况是:即使巳丑之间没有间隔也不能合,何况能化?巳酉丑合的情况是,必须以酉为中心且酉为月令,或三者紧邻为巳酉丑合,或酉丑紧邻为酉丑合,或巳酉紧邻为巳酉合。
为什么这么规定呢?在巳酉丑三合中,因为合成的是金局,因此只能是酉代表的环境来影响巳、丑代表的环境。如果酉不是月令,酉代表的环境能影响了巳、丑代表的环境么?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巳是月令,此月天气炎热,树木葱葱,酉为日支,巳酉相合时,能把本来树木葱葱炎热的环境变成树木落叶、天气转凉的酉月环境么?肯定不能啊。自然之理,读者仔细分析自明。不明白的作者可以参看作者以前的文章《讲一下地支三合局中申子辰化水的条件 》。
最后说一下此造的格局和相神问题。此造格局判断的最大难点在于月令寅中透出丙时的用神变化。
要透彻理解用神变化,必须先知道相神的作用。大家知道,相神是用神的辅助者,是辅助用神成格的。用神弱,相神生之;用神强,相神泄之;用神成,相神和之;用神败,相神救之,诸如此类,相神在原局中是坚决站在用神一边并且维护用神的,用神不能做的事都有相神来处理。用神虽是管理者,但处理具体事物的还是相神,这说明相神是经营者,用神负责全局管理,但具体经营的还是相神。
明白了相神的作用,此造不取丙的原因就清晰了。按照常规观点,月令寅藏甲透丙,肯定取印格,然后定格局为印绶用官(这里的用并非指用神),印为用官为相。但是这种取法因甲不透,若取丙为用,甲是没法辅助丙的,甲若作为相神根本起不了相神应有的作用。如此一来,若取丙为用,局中没有相应十神来辅助丙,这不就典型的成格不成局?通过以上分析,不取印格的原因渐渐明了,不再多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有人认为不取印格的原因与壬有关,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种错误观点的理论根据即《子平真诠》在论用神变化一节中认为:“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正官。”而范太傅命造的用神变化和乙生申月时截然不同:前者的壬不是月令用神,后者的壬是月令用神。范太傅命造取用绝对不能照搬乙生申月时的取用,二者不可混淆。
经过以上分析可知,范太傅命造,丙火虽然透出,但不能以之定格。己生寅月,丁壬部分化甲,因此以甲定格,同时印又透出,格成正官佩印。
最后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此造的异议还有很多,但有些不具代表性,不再一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