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遭整改问责,业绩与合规亮起“双红灯”

1月15日,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达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山东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先达股份存在诸多问题。

在信息披露方面,先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公司开展的部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多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高达 2211 万元;同时,公司2023年将部分应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类为与收益相关,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多确认收益622万元。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

此外,在内控执行方面,先达股份在编制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及在确认小包装制剂销售收入方面,未严格遵循小包装制剂代销模式下取得经销商代销清单再确认销售收入的政策。并且,按照公司《存货盘点制度》,每季度末应进行全面盘点,但公司在 2023 年一季度末、半年末、三季度末均未对发出商品执行盘点程序,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第六条的规定。

除了上述问题,山东证监局还发现,先达股份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据了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但在先达股份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却对此放松了要求。“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鉴于先达股份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内控执行不规范以及未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问题,山东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先达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该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同时要求先达股份充分吸取此次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且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整改报告。

此次警示函中还提到了对相关负责人的处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王现全作为先达股份董事长、门亮作为总经理、江广同作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因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照该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王现全、门亮、江广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样将该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年9月20日,注册地位于博兴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王现全,经营范围涵盖农药原药合成、制剂复配以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销售等,公司对外投资 6 家公司,王现全为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16%。

2023年,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28.19万元。2024年该公司仍未扭亏,近日其发布的公告显示:预计2024年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0万元至-2400万元。

(凤凰网山东 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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