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宾县发布】;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车辆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宾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发布宾县城区疫情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一、 自2021年12月8日6时起 ,宾县城区内实施交通管制,城区内往来车辆无极特殊原因的,一律禁止通行。 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出行的,可通过电话向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进行申请报备(联系电话:0451-57997122)。
二、 全县车辆严格落实交通管制措施,党政企事业单位公用车辆、私家车、非机动车非必须禁止出行。医疗救护、疫情防控指挥、民生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除外。
三、 未经审批上道行驶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四、 上路行驶的车辆应积极配合交警、防疫部门工作,对不服从交警指挥、管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严肃处理。
五、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宾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