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消委(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9年上半年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共计约466566人次(含“3·15”期间接待人数)。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6566件,已解决16386件,解决率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11万元。
据统计,按投诉性质分析,合同、质量、售后服务位投诉居前三位,依次为4151件、3624件、3136件,占投诉总量25%、21.8%、18.9%。投诉主要集中在生活社会服务类、通信服务、交通工具类、房屋建材类等。其他依次为虚假宣传类投诉1754件,占投诉总量10.6%;价格类投诉1099件,占投诉总量6.6%;假冒类投诉545件,占投诉总量3.3%;安全类投诉341件,占投诉总量2.1%;计量类投诉281件,占投诉总量1.7%;人格尊严类投诉71件,占投诉总量0.4%;其他类1564件,占投诉总量9.4%。
商品、服务类投诉相比去年均下降
上半年,全省消委(协)组织共受理商品类投诉822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6%,占投诉总量49.63%。其中,交通工具、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投诉量位居前三,依次为1982件、1441件、1221件,分别占投诉总量11.96%、8.7%、7.4%。其它投诉量依次为日用商品类1150件,占投诉总量6.9%;房屋及建材类1020件,占投诉总量6.1%;首饰及文体用品类420件,占投诉总量2.5%;食品类352件,占投诉总量2%;医药及医疗用品类99件,占投诉总量0.5%,烟酒饮料类77件,占投诉总量0.4%;农用生产资料类35件,占投诉总量0.2%,其它商品类424件,占投诉总量2.6%。
全省消委(协)组织共受理服务类投诉834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5%,占投诉总量50.37%。其中,通信服务、生活社会服务、销售服务投诉位居前三,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近五成。
投诉热点:合同类高居榜首 房屋装修类居高不下
上半年,全省消委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加大日常法律咨询、消费投诉、约谈劝谕等工作,消费者反映服务合同、通信服务、家用汽车、房屋装修等投诉热点。
服务合同类高居榜首,全省消委(协)组织受理投诉4151件,占投诉总量25%。在有些消费领域中,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缺乏明确的合同履行标准、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关键条款,导致合同纠纷不断;同时,经营者单方面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虚假宣传等合同违约问题较为突出,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和维权难点。从投诉类别来看,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美容整形、婚介服务、装饰装修、汽车销售、教育培训等领域。2019年4月3日,武汉消费者蓝某投诉,称在某整形医院,按水滴型价格缴纳手术费用,接受丰胸手术,结果术后发现做的是圆型。消费者感觉受到欺骗,但因仅口头与客服沟通过手术项目及价格,未通过合同予以明确约定,整形医院不认可消费者的说法,消费者要求赔偿无果。
房屋装修类居高不下,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房屋装修投诉1451件,占投诉总量9%。投诉主要问题:一是装修合同暗藏猫腻。使用的材料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鱼目混珠欺骗消费者,一旦发生消费争议,装饰公司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己责任;二是装修质量差。如地板变形有响声、石材厚薄不均、水管断裂渗水等;三是收取全款或定金撤柜。部分卖场的装饰公司以家具优惠的方式直接收取全款或定金,装饰公司因经营不善关门撤柜,卖场以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私下交易不承但监管责任。2019年元月18日,十堰消费者胡女士反映于2018年11月23日在市中心家具商场定制布艺床两套(含床垫),交付定金4000元,合同约定12月24日送货并安装。12月8日,代理商电话通知消费者需补交60%的尾款,厂家才能下料制作。消费者本人处于对品牌的信任,补交了全部尾款8000元。转眼间送货安装的时间到了,可店长三番五次的拖延送货时间。辖区消委受理投诉后,派专人到商场了解情况,发现该品牌代理商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厂家货款,厂家暂停与其合作关系,该品牌被迫在该商场撤柜。
通信服务、家用汽车投诉有增无减
对于通信服务类,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共受理投诉2982件,占投诉总量18%,位居服务类榜首。通信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服务合同、虚假宣传、售后服务、质量问题,依次有985件、649件、554件、422件,分别占通信服务类投诉量33%、21.76%、18.58%、14.15%。投诉点问题主要有:携号转网障碍多、资费不明惹争议、套餐选择设限制、宽带服务到期停网仍扣费,宽带未达到承诺网速、重复收取初装费等。1月3日咸宁周女士反映一周内反复多次拨打联通客服电话按客服要求操作,始终无法接收到转网授权码,无法转网;6月份,消费者李先生安装电信宽带网被告知要收取初装费180元,但李先生之前安装过电信宽带,后来停用了,不属于初装。经李先生反复询问,客服称不管客户是否已经安装过,每安装一次都要收取初装费,李先生质疑此项收费不合理。
上半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家用轿车投诉1982件,占投诉总量12%,位居商品类投诉榜首。其原因:一是合同纠纷最突显。从投诉性质来看,家用汽车合同类投诉645件,占家用汽车类投诉33%。因供货不及时、加价销售等问题引发投诉量增多。这表明在汽车消费领域中,一些经营者利用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突显,引起消费者不满和关注;二是误导消费者办理购车贷款并额外收费和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引发投诉多。部分消费者在办理全款购车时,被销售员宣传误导分期贷款购车零利息零手续费,一旦更改为分期贷款合同后,又额外收取不明的信息费或金融服务费并不开具发票等,涉嫌违规收费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三是售后服务延时,三包“缩水”。在汽车三包规定上服务延时,以拖待变,降低消费者的三包诉求。2019年6月22日,武汉消费者余先生投诉称,2019年5月3日在湖北某奥迪4S店看中一款A5轿车,并签订了销售合同,预缴了2万元预付款,约定1个半月内提车。6月21日,消费者按照约定日期前往4S店提车,被告知车辆暂时无法提供,还需继续等待,消费者对4S店的行为表示不满,并要求4S店按照合同约定情况退还预付款2万元遭拒。(通讯员:聂喜洋 胡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