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四川康定市一小镇上一家经营虫草生意的女店主王女士通过社交媒体发帖子称,她上厕所时,临时让6岁女儿看店,不料这期间被两名女游客花98元买走了60根虫草,损失2000多元。她已报案,并希望这两名游客能将虫草还回来。
王女士称,她经营虫草生意已经十年多了,店里主要经营特产,包括虫草、松茸、牦牛肉等。最近一单虫草生意让她亏损了2000多元。当天,她看店期间去上厕所,就让6岁的女儿边写作业边看店。结果发生了两游客98元买走了60根虫草的事件。17日,紫牛新闻记者从康定市公安局获悉,经过联系,这两名游客已经把60根虫草还回来了,她们声称是误会,以为一把虫草49元,买了两小把花了98元。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周爱荣律师认为,有网友称两名游客涉嫌诈骗,但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两名顾客有犯罪故意是比较牵强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张冰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