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上班族而言,单位一般都会为我们交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很多人对于每个月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稀里糊涂,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交多少,交纳比例是多少。那么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纳比例怎么算,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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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缴纳比例怎么算,如何规定的?
上海嘉隆律师事务所王彦民律师解答: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条例只规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费比例的下限,上限由所在城市自由把握。
上海嘉隆律师事务所王彦民律师解析:
住房公积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