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因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且违规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ST天宝于2019年5月28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3月5日,ST天宝发布公告,对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进展作出披露。
上述公告显示,ST天宝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及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的情况下,与出借方中泰创展签订《借款合同》,并在《第三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上加盖了公司公章。上述对外担保余额为61,137,834.00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由于黄作庆未依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中泰创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目前,上述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最终判决。
ST天宝控股股东承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及公司印章使用流程的情况下,与出借方碧天财富签订《借款及保证合同》,并在《担保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公章。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206,441,280.55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8.00%。由于承运投资及黄作庆未依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碧天财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碧天财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ST天宝对上述债务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披露违规对外担保进展外,ST天宝还在上述公告中对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作出提示。
2019年11月22日,因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ST天宝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字[2019]2号),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ST天宝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黄作庆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初步完结。如无较大意外,证监会对ST天宝的正式处罚结果即将到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8月25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12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此外,ST天宝还存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ST天宝此前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亏损78,900.86万元至131,501.4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若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记者自“天眼查”获悉,ST天宝是一家以加工、出口水产品和农副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外向型股份制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前身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2001年4月改制成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级市场方面,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ST天宝股价正维持弱势整理态势,投资者当前还应谨慎观望,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跟进该公司的后续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