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落实国家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19]366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要求,厦门市城区2020年第三季度共设置16个出厂水监测点,第三季度按《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区现有100个二次供水监测点,100个市政末梢水监测点。水质监测指标:水质监测指标:出厂水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全分析106项,二次供水、末梢水为常规指标加氨氮,共34项。其中第三季度34项常规指标加氨氮监测结果如下:
出厂水:
共采集出厂水样品数16份,合格15份,水样合格率为93.75%,其中同安区不合格水样1份(游离余氯)。
二次供水:
共采集二次供水样品数100份,合格100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市政末梢水:
共采集管网末梢水样品数100份,合格100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