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福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412,6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15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7,536,7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4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10,875,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066%。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74人,代表股份19,946,7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83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4,850,8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6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5,095,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67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福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119,2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1%;反对293,4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53,3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91%;反对293,4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135,1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277,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69,2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8%;反对277,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119,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8%;反对293,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53,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1%;反对293,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8,119,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8%;反对293,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53,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1%;反对293,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113,7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1%;反对298,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47,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15%;反对298,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119,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8%;反对277,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53,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1%;反对277,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119,0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8%;反对277,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53,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81%;反对277,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92,8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5%;反对303,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2%;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626,9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67%;反对303,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6%;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薇、程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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