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温尚存、余香尚在,“莫女神花园套房”限时竞价500元起……今年8月,湖北恩施一家酒店发布广告拍卖明星莫文蔚住过的套房一晚,引起广泛关注。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通报,涉事酒店因发布内容低俗广告,被处罚款2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
1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南都记者盘点20起典型案件发现,13起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与健康医疗有关,其中重庆一医药公司因未经审查且未标明注意事项,在《吐槽大会》植入“999皮炎平”广告被处罚款90万元。此外,有两家医疗机构因存在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做广告等违法行为,被处以百万元罚款。
8天肌肤犹如新生、拍卖明星余温房,被罚20万
1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南都记者注意到,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莫女神花园套房竞拍”事件上榜。
今年8月27日,湖北恩施州中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公开拍卖明星莫文蔚曾入住的花园套房,价格8800元/晚,凡参加竞价者每次加价为500元,最高加价者获得入住权。该广告还称,“莫女神离开恩施了,但入住的房间还在。余温尚存、余香尚在,今夜等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当事人利用名人效应拍卖某明星居住过的套房,广告内容低俗,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2019年9月,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29日,该酒店曾发布道歉声明,称利用名人效应营销伤害了社会大众的感情,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加强管理。
另一起较为知名的案件系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2019年6月,因广告内容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欧莱雅处罚款20万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欧莱雅在重庆某百货公司设置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法国碧欧泉8天肌肤犹如新生……多种肌肤问题一并解决 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等广告用语。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构成虚假广告。
针对涉虚假广告被罚20万,欧莱雅对外回应,已撤回了所有相关宣传资料,并对内外部进行了排查。
医疗药品类虚假违法广告占比近7成,最高被罚300万
南都记者盘点20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发现,广告内容涉及在线教育、投资理财、游戏、房地产、医疗保健等,其中有13起案件与医疗药品类相关。
通报指出,因在《吐槽大会》违法植入“999皮炎平”广告,重庆盖勒普霍斯医药有限公司被罚90万元。为推销产品,该公司在《吐槽大会》第三季第4、6、7三期片尾小剧场中通过演员口播植入“999皮炎平”广告。
吐槽大会广告截图。
由于该公司不能提交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进行审查的文件,且广告中未标明禁忌、不良反应,也未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字样,此举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医疗机构出现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还将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被罚金额情况。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20起案例中,有两家涉事企业被罚百万元。其中2019年2月,上海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中使用多名现任或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做广告宣传,广告发布持续时间长,且在案件调查时未及时整改,被上海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领到最高罚款的是安徽合肥医博肛泰肛肠医院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不仅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所发布的广告还使用了“合肥最好的肛肠医院”、“治疗仅需10分”等含有绝对化用语、断言功效、安全性以及保证治愈率等内容。由于违反了《广告法》的多项规定,最终被罚300万元。
发布虚假广告也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值得一提的是,个别虚假广告案件不仅违反《广告法》,还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在吉林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当事医院宣称不管做任何手术,一定是由“万例手术无事故”专家亲自手术,并在医院内部公共区域发布含有“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致词长春和美妇科医院”、“世界卫生组织临床推荐技术宫腔镜无痛探查术”、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落款颁发的吉林省妇科肿瘤专科联盟”等内容的广告。
通报指出,当事人实施混淆行为并进行虚假宣传,且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被罚30万元。
据南都记者了解,今年4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指出,经营者不得实施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等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