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董事吴金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消息,6月19日新相微公开信息显示,董事吴金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吴金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263号)查明的事实,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吴金星配偶张某玲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存在买入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其中买入24,700股,买入金额248,515元,卖出9,000股,卖出金额98,440元,构成短线交易。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吴金星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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