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优公考—2019合肥公安经开分局招聘辅警:公安基础知识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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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表示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 齐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范围内,对损害齐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不包括( )。

A.消除影响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支付赔偿金

【答案】D。解析: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名誉权造成损失,国家不应支付赔偿金。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3、“二十公”提出的规范职务序列是指从警察职业的性质、特点和工作任务出发,将公安队伍的组成人员分为( )进行管理,并根据不同特点分别设置职务序列,以体现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特点,充分调动公安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A.警官、警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B.警官、警员

C.高级警官、中级警官、初级警官、辅助警官

D.警官、警察

【答案】A。解析:指从警察职业的性质、特点和工作任务出发,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警务技术职务。 根据警官、警员的不同特点,分别设置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以体现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特点,充分调动公安民警工作的积极性。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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