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南都市报
近日
南昌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深夜
接到群众报警称
有一名男子(骆某)
坐在路边神情恍惚
看上去像刚刚吸食完毒品
民警立即出动赶到现场
经现场盘查
民警在骆某身上搜出一根疑似
“上头电子烟(依托咪酯电子烟)”的烟弹
民警当即将骆某带回办案场所
接受调查
骆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且骆某尿检结果呈阳性。
随后,民警顺着毒品来源这条线索进行溯源,一路追查到杨某、万某、罗某、黄某等8人。经调查,杨某等8人互为朋友关系,在今年11月初几人聚会时,有人提议要不要“玩点刺激的”,于是万某通过其上线(已被抓获)拿货,再以每支烟弹420元的价格转卖给杨某等人,并以此层级向下销售。
(杨某以及其家中现场缴获的依托咪酯电子烟)
目前
杨某、胡某、万某
因涉嫌贩卖毒品、 容留吸毒
已被南昌县公安局
依法刑事拘留
骆某、罗某、万某坤、黄某等6人
因吸食毒品
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依托咪酯已被正式列管
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非法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卖毒品
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
要主动远离“上头电子烟”
洁身自好, 谨慎交友
切勿以身试法
发现售卖、吸食“上头电子烟”
等违法行为
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江南都市报综合昌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