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上的“勃龙伟哥”等保健品检测出西地那非 女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

地摊上销售的性保健品“勃龙伟哥”“黄金玛卡”检测出西地那非。西地那非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属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经四川华蓥市人民法院审理,女子胡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胡某,40来岁,四川广安华蓥市人,小学文化。据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3月,胡某在华蓥市庆华镇通过非正规渠道,以5元每盒的价格分两批采购性保健品“黄金玛卡”“勃龙伟哥”共计20盒,在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情况下,以每盒8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庆华镇当地群众。

2022年3月25日,当地市场监管局联合警方对胡某的地摊进行检查,现场扣押“勃龙伟哥”4盒、“黄金玛卡”3盒。经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上述扣押保健品均检测出西地那非。据悉,西地那非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属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4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经华蓥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明知销售的性保健品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受到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胡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胡某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目前,胡某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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