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赵丹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9月9日获悉,“飞行员散发前女友不雅照”一案二审宣判结果出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大象新闻·东方今报曾连续报道,前空姐媛媛(化名)网络发文自述,飞行员前男友张某散发其私密照,以此威胁。媛媛起诉对方,8月19日二审开庭。
近日,媛媛发帖称,被飞行员前男友用裸照威胁,已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涉事飞行员向媛媛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一审判决后,涉事飞行员提出上诉。据悉,媛媛和前男友张某此前都在上海吉祥航空工作,张是飞行员,媛媛是空姐,两人交往半年,于三年前分手。
9月9日下午,媛媛向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表示,8月19日该案进行了二审,目前自己收到了来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二审法院认定飞行员主观恶意的侵权事实,维持一审原判,并且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媛媛提供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20)渝01民终5751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飞行员将不雅照传送给了第三人,其行为具有过错,所以其上述称未侵犯隐私的理由不成立。由此,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媛媛称,此事曝光后,对方从未致歉。“我只希望恶人能受到应有的处罚,如果他仍然没有得到处罚,我会继续走维护自身法律权益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