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物素描是基础中的基础容易表现出效果同时也容易暴露基本功的弊端。
静物组合的原则
(一)体现生活气息,合乎情理
这是首要的一点,富有生活气息便能产生自然美,合乎情理便能产生某种情调或意味.因此,在选择静物前应先有构思,不要盲口拼凑一堆静物。
(二)有中心、有变化、有对比
摆素描静物应先选一个主体静物,一般形体较大,也就是要大于从属的静物,占据构图的主要位置,在构思和色调上起决定作用。选择从属的,也就是配角静物,其形体要小于或低于主体静物。搭配的静物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应该考虑它们在大小、高低、方圆、深浅及质感上的变化,不要过于单一或过于杂乱,这样才能获得既有中心秩序,又有对比变化的理想效果。
静物构图的形式美
一般说来,较好的构图必然符合美的规律,其优点如下:
1:集中而不单调;2:稳定而不呆板;
3:饱满而不滞塞;4:活泼而不散乱;
5:有主有次;6:有远有近;
7:疏密相间;黑白有致;
8:考虑动势;9:不分割画面。
静物质感的表现方法
静物写生,主要靠笔触、线条和色调的对比变化来表现物体的质感。
例如:
表现玻璃瓶要表达出坚硬光滑的感觉;
玉米等蔬菜要有严密的线条、均匀的色调、笔触不要很明显;
表现松软物体如毛线制品、棉花制品等,要用较松散的线条,色调不要过于均匀,色调中要有较鲜明和较琐碎的笔触;
画绸缎,笔触和色调要有跳跃感,以表现其闪光的特点,但在跳跃之中,笔触和色调的过渡要柔和,以表其光滑柔软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