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处置醉酒警情,被判玩忽职守罪

2014年大年正月初一,李某甲同家人一起,到化成镇赵家营村桃花岛的舅舅赵某甲家里做客,过节啦酒自然喝得厉害,而且中午和晚上一众人都喝了白酒。

喝醉了的当天晚上,李某甲不顾众人的阻拦,坚持要独自一个人回家。

当李某甲到达化成镇桃花岛农家乐的码头时,见无人摆渡,他就借着酒性对渡船上木凳、招牌进行了打砸,随后进入桃花岛农家乐打砸。

你说人家摆渡人辛苦了整整一年,正月初一谁不在家妻儿团聚?别说李某甲是“借着酒性”砸人家的船和酒店,说白了他这是骨子里“尿性”驱使下的作。

好好的大年过不成了!农家乐的老板杨某某和子女先后向110报警。

还多亏派出所的民警不用回家过年。当晚9点35分,值班的派出所副所长张某某接到110指令,带领值班人员程某、彭某一起赶到桃花岛农家乐。

也不知道李某甲是酒性还是尿性继续发作,任由民警怎么劝说他都不听就是闹腾。民警只好把他捆绑在农家乐里面的三棵柏树上,进行强制约束醒酒,并短暂的用封口胶带封嘴。

在这期间,民警张某某曾数次要求李某甲的父亲李某乙和舅舅赵某甲将李某甲带回家进行管理,但李某乙、赵某甲都不同意,坚决不往自己家里带醉酒的李某甲。

李某甲的父亲和舅舅拒绝接李某甲回家,这不是亲属冷漠不冷漠的问题,而是妥妥地甩锅给民警的不厚道之举呀!

这种父亲和舅舅完全不按常规套路出牌的做法,是立法专家们当初绝对没有预料到的,只是苦了派出所的出警民警。

李某甲的亲属不管李某甲,派出所就那么几个人,还有一大摊子事要急着赶回去处理,咋办?

最后,张某某将捆绑在农家乐内约束醒酒的李某甲,口头委托给杨某某进行看管,然后,就同程某、彭某返回了派出所。

亲爹都不管,杨某某更不可能为了李某甲不睡觉地彻夜看护。

到了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杨某某起床发现捆绑在院内的李某甲不见了踪影,就打电话报告了张某某。

张某某同彭某到化成水库搜寻没发现什么踪迹,就没再理会这事儿,以为李某甲酒醒了自己解开绳索回去了。

40天后,在化成水库出现了一具浮尸,经确认正是正月初一在农家乐醉酒闹事的李某甲。

法医鉴定李某甲是溺水窒息身亡的,他体内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4mg/100ml,处于醉酒状态。

分局就对这个事进行调查,认定副所长张某某在处置李某甲醉酒闹事案件中,没有严格履行公安机关对案件当事人的看护职责,存在玩忽职守行为。市局决定给张某某行政记大过和免职处分,同时赔偿了李某甲亲属48万元。

检察机关并不觉得这个事小,对这位副所长提起了公诉。认为张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一人死亡和经济损失48万元的严重后果,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某则对自己的罪名没意见,他的辩护律师也对罪名无异议。但律师说了这样一番话,令人心酸……

律师说,案发时间是大年初一,张某某作为公安干警仍辛苦地战斗在第一线。到案发地点处警必须经过化成水库,出于安全因素考虑,化成水库晚上禁行。时任副所长的张某某接到警情后,不顾自身安全,积极联系渡船及时到达事发地点。

到达现场后,在对醉酒闹事的李某甲劝解无效而数次通知李某甲亲属将他带回遭到拒绝的情况下,对李某甲才采取强制约束醒酒的措施。还专门找来棉衣、棉被盖在李某甲身上,为防止其自残,也对他采取了保护措施。

应当说,这名律师的说法是富有情怀的。

但法院还是认定张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并对判决进行了释法说理。

法院说了,张某某在处置李某甲醉酒闹事事件采取强制约束醒酒的强制措施中,未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向单位相关负责人报告,而且草率的将被强制约束醒酒的李某甲委托给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其他人员看护,致使醉酒者李某甲在自行挣脱约束后溺水死亡。

张某某履职草率马虎,严重不负责任,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说,张某某在接到桃花岛农家乐老板杨某某有醉酒者在农家乐闹事的报警到达后,在劝解醉酒者无效且醉酒者亲属不愿将醉酒者领回看管的情况下,为防止醉酒者本人及农家乐内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发生,即时决定对醉酒者采取约束醒酒的行政强制措施,且考虑到因醉酒者行为狂躁,夜间带他行船不安全的情况下,张某某将醉酒者李某甲留置在桃花岛农家乐约束到他酒醒的决定,并无不当。

既然民警对李某甲约束到酒醒的措施是恰当的,那么司法机关为什么还要追究派出所副所长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

蓝衬衫们(公众号蓝衬衫们)先带你看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对行为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返回单位后立即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张某某的过错在于,将李某甲交由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看护,终因看护不力,导致醉酒者李某甲挣脱约束绳后溺水死亡的后果。

这个案子张某某在处警履职过程中依法正确履行了一定的职责,仅因草率马虎决定导致被强制约束醒酒者挣脱约束溺水死亡。

张某某最终被判决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旧话重提。当下立法框架下,蓝衬衫们(公众号蓝衬衫们)小编多次在文章中,跟战友们叨叨严格实施程序规定的重要性,其实用心良苦。

派出所副所长大年初一处置醉酒警情后被判玩忽职守罪,令人心酸之余,有没有人想到,假如这位副所长为了处置警情,不顾自身安全,违反化成水库晚上禁行的要求,坚持联系渡船出警到达事发地点,夜间渡船真的出事了,造成了出警人员的人身伤害,是不是也要被追究滥用职权的刑事责任?

真的不敢再想下去了。大过年的,警察真心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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