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这句俗话许多癌症患者深有感触,癌症诊疗费用,对普通家庭来说堪称“无底洞”,不少家庭因此掏空了家底,甚至债台高筑。
很多癌症患者因为自己患癌而对家庭心怀歉疚,仍希望回到工作岗位,给家庭减轻一些经济负担。不过,许多人对此提出质疑:癌症患者身体虚弱,还有劳动能力吗?还是在家静养比较合适。
患癌后还能否继续工作呢?答案是肯定的,癌症患者也有劳动的权利!
1/ 患癌后,我会被辞退吗?
别担心,国家是你的坚强后盾。癌症患者在确诊后,不用担心会被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只要你患癌后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你的权益是有保障的。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你确实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患者,在医疗期满后,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
2/ 重返工作岗位,有哪些好处?
癌症患者重返工作岗位,最直观的好处当然是能增加家庭收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癌症患者在确诊后,容易产生恐惧、焦虑、抑郁、愧疚等负面情绪,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而患者回归工作岗位之后,一方面可以在工作中分散注意力,不再整天想着自己的疾病;另一方面,通过与同事朋友沟通,增进生活的信心。而且,患者还会在工作中找回自我价值。
北京癌症康复会的一项关于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的问卷显示:下岗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低于退休和在职的患者。原因在于,工作能提升癌症幸存者的存在感和价值感,增强其积极的信念。
调查中,有40%的下岗患者并非是因身体状况不佳而放弃工作,而是家属的过度保护和工作单位的偏见使然。
其实,在康复期的癌症患者很多是具备劳动能力的。曾患淋巴瘤的创新工场创始人李开复博士便是很好的榜样,他在战胜癌症后又回归工作岗位。
因此,具有四级以上劳动能力的癌症患者是可以继续重返工作的。希望用人单位给予癌症患者更多的工作机会,同时患者家属应摒弃对患者的过度保护。
3/ 癌症患者工作中要注意什么?
癌症患者毕竟还是病人,积极回归工作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一定要量力而行,以免得不偿失。
首先,要尽量选择相对轻松的工作,以免给自己身体和心理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在工作中还要尽量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
避免熬夜、久坐。熬夜会引起生物钟紊乱,影响身体健康,而癌症患者本身身体就相对虚弱,熬夜的影响更大。而久坐会增加死亡风险,癌症患者在工作中更要注意多活动,及时补水。
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身体不适,请立即告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就医。
参考资料:haoeyou.com/druginfo/2021096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