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飞控股(01826-HK)公布,于2020年1月8日交易时段后,实力建业集团(00519-HK)作为认购人与该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该公司向实力建业集团发行本金总额最多800万美元票息率6%之可换股债券,期限为364日,可根据该公司选择延长六个月。
可换股债券按初始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1.22港元。于可换股债券按初始换股价(可予调整)悉数转换后,将会发行最多51,147,540股换股股份,相当已发行股本约3.84%。假设可换股债券所附换股权按初始换股价悉数行使,经扣除相关开支后,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所得款项净额估计为6170万元。董事拟动用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所得款项净额(扣除与发行可换股债券有关之应付开支后),拨付约5600万元未来潜在收购事项与业务发展;及约570万元作为该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作为发行可换股债券一项先决条件,该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飞毓、实力建业及实力建业之全资附属公司无锡盛业订立保证金协议,而上海飞毓同意提供且无锡盛业同意收取保证金4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可换股债券抵押品。提供保证金按年利率3.18%计息并应由无锡盛业支付。倘可换股债券获转换、还款或赎回,则保证金应按可换股债券未偿还金额减幅比例退还该公司。无锡盛业应有权于该公司欠款或违反可换股债券任何条款之情况下保留保证金。向无锡盛业提供之保证金不附带任何抵押品。提供保证金之理由提供保证金旨在作为可换股债券抵押品。上海飞毓有权就存放于无锡盛业之保证金获得按年利率3.18%计算之利息。保证金利率高于该集团在商业银行存放现金存款之可用现行市场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