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止恶狗再伤人!常德鼎城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受害者1万块
近年来,养狗人士越来越多,由恶狗伤人事件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也屡见不鲜。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农村恶狗伤人案件。
2019 年2 月25 日下午朱某在去往自家鱼湖的路上,途径彭某家附近道路时,遭到彭某饲养的狗咬伤,导致伤口感染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近七千元,而彭某却只赔偿了500 元,不愿再支付更多费用,经当地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朱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下乡实地调查,发现许多农户家养了狗却没有对狗进行有效管理,这样的做法很容易再次发生类似的狗咬人事件。
为此,2019 年6 月20 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到祝丰镇金凤山村开展巡回审判,许多村民及综治干部参加了旁听。巡回法庭经过审理对被告彭某的责任及原告朱某的合理损失进行确定,当庭判决被告彭某赔偿原告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万余元。
通过这次巡回审判,不仅仅只是让受害人通过法院的裁决维护了自身权益,更重要的是对村民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对村民饲养狗的行为起到引导作用。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