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报,对在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登记过程中提供虚假购房报名资料的3户家庭作出了“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通报处理。
这意味着上述3户家庭一年内无法购房,相当于取消购房资格一年。
通报称,经核查,“中天汀洲印月公寓”“晓月澄庐”“博宸君府”3个项目中有3户家庭所提供的申报信息或报名材料存在虚假、失实情况。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上述3户家庭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
为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去年以来,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检查,加强查处力度,对提供虚假、失实报名资料的违规行为,已累计公开通报10次,共对68户违规家庭作出了一年内不再受理限购查档申请的处理。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提醒广大购房者严格遵守公证摇号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杭州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杭州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交易活跃,为抑制“打新”热,2020年7月2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今年2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消息,其将会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银保监局,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审查购房家庭冻资情况,指导相关金融机构规范管理,确保冻资账户为购房家庭成员名下账户。如发现存在不规范冻资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摇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