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西交警微发布】;
11月4日上午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查获一辆超速车辆
该车在限速100km/h的路段
开出了151km/h 的高速
其飙车违法行为对
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事件经过
当天上午,该大队组织警力在S60合那高速公路开展稽查,11时50分许,收到缉查布控预警信息:号牌为“云HP***3”车辆开出了151km/h的高速,即将通过S60合那高速路段注意拦截。
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反应通过对讲机通知负责拦截的同志注意拦截该“飙车”车辆,几分钟后,成功拦截下目标车辆。
经过民警的详细询问,该驾驶人表示自己也清楚飙车属于违法行为,但仍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大白天的在高速公路上应该不会有交警执勤查车,且对自己的车技很自信。
驾驶人认为,高速公路平坦、车流少,是不可能出事情的,于是就在限速100km/h的路段开出了151km/h的高速。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被民警发现了。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第十四六条相关规定给予该驾驶人分别处以4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
交警提示
有些人觉得车辆性能好,又过分相信自己的车技,在高速公路开快车放松了警惕。实际上,当车速超过160km/h时,一旦车辆发生碰撞,即使在系了安全带的情况下,致死率也为100%。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时刻关注沿路标志标牌,特别是限速标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以免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和更严重后果。
内容来源:崇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