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网站提供结算服务?12名被告人可真“刑”

原标题:为赌博网站提供结算服务?12名被告人可真“刑”

6个多月时间内,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6万多笔,涉及资金往来6000多万元。最终,12名被告人获得的不是双击“666”,而是法律的严惩。

前不久,经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占某某、柯某某、江某某、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张某某、朱某某、马某某等12人犯开设赌场罪,均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月2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占某某明知陆某某(已判决)组织多人使用多张银行卡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在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仍按照陆某某的安排,负责校验银行卡和使用银行卡为赌博网站操作转账帮助。这期间,占某某通过柯某某、江某某介绍张某某、朱某某、马某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先后在黄石市、大冶市等地,使用多张银行卡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他们在半年多时间内,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交易达64700多笔,涉及资金往来达6700余万元,并帮助收取赌资达20余万元。

案发后,马某某投案自首,不久占某某、柯某某、江某某等11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占某某、柯某某、江某某等12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仍出借银行卡或介绍他人出借银行卡,帮助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地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网络赌博,就是利用网络空间虚拟的赌场,不受地域、场所和时间限制的赌场进行下注或者参赌的行为。由于网络的便捷性,网络赌博相较于传统方式赌博危害更大。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包括手机、电话卡和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更不能在明知他人从事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时,仍出售、出租、转借个人银行卡,为蝇头小利而成为网络赌博的“帮凶”。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