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南部十一乡镇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珙县南部十一乡镇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地点:珙县上罗镇政府2楼3号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分档气量确定:参照珙泉、巡场两地阶梯气价方量设置标准,即第一档气量为500立方米/年.户及以下部分,覆盖80.36%的居民家庭;第二档气量为501立方米/年.户至660立方米/年.户(含本数)部分,覆盖95.27%的居民家庭;第三档气量为超出660立方米/年.户部分。

(二)分档气价制定:根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南部乡镇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我县珙巡两地阶梯气价水平情况,拟定分档气价方案,各分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保持1:1.2:1.5的比价关系。

第一档用气价格不变为2.0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价格在第一档气价的基础上上浮20%,为2.47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价格在第一档气价的基础上上浮50%,为3.09元/立方米。

(三)实施范围

1.珙县南部十一乡镇所有通过珙县恒圣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网供气的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均应实行阶梯气价。

2.对使用天然气的五保户、低保户、三无人员、敬老院等特殊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其生活用气价格仍按珙发改价﹝2019﹞86号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准(1.84元/立方米)执行。

3.对学校和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气按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2.27元/立方米。

4.多人口家庭用水定额,对家庭常住人口在4人(不含4人)以上的多人口户,凭户口簿,其气量按每增加一人各档气量递增100立方米/年确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杨必元、郑兴华、杨云权、丁大洪、吴天学、范玉柱、沈寿聪、张天勇、高远群、蒋孝友、刘付香。

(二)经营者:李邦超。

(三)专家学者:李邦强。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赵玉良、陈怀银、杨钧林、罗琴、尹克刚、余怀勇、张茂娟、袁洪。

四、听证人:侯继升、熊智、李宗洁

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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