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淫魔富少李宗瑞求减刑被驳回,此前被判29年10个月

4月23日,据台媒报道,李宗瑞不满自己的执行刑过多(29年10个月),向法院请求减刑,称自己:“深刻悔悟,希望能加倍弥补被害人及社会公益”。经过“最高法院”审理后,驳回了他的请求确定。据悉,李宗瑞因性侵数名女子在2012年入狱,至今已经超过十年。

李宗瑞自2009年起开始犯案,由于出手阔绰,多次在夜店中下药捡尸酒醉女子,带回自家豪宅性侵、偷拍。直到2012年7月间,一对姊妹向检方提出告诉后,全案爆发。李宗瑞案发后逃亡遭到通缉,在2009年8月底到台北地检署到案后,遭羁押、执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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